商品鑑賞期
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之權益。在期間內,若商品尺寸不合、寄錯商品、或者商品本身有瑕疵可以換貨。請參考以下退貨規則詳情。

(注意:鑑賞期非試用期呦!)

以下事項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限:

(1)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若將商品吊牌拆除或因個人不當拆卸而產生人為因素之故障、毀損、刮傷、髒污、不完整導致無法銷售等,恕無法受理退貨。

(2) 商品一經使用,即不接受任何理由退貨。個人衛生用品及消耗品除新品瑕疵外,一經拆封後恕不受理退貨,敬請見諒。

(3) 退回商品(包含商品本身、外盒及所有配件、外盒包裝)必須完整;若退回商品本身或配件、外盒等不完整恕不受理退貨。

(4) 隨貨附贈之贈品若未退回,不接受退貨申請。

 

退換貨方式

提醒您,申請退換貨時,請務必將您所訂購之完整商品、配件、贈品及包裝盒置入原外包裝內以利後續換貨作業。寄至以下:

251新北市淡水區義山路一段202號11樓 鎂博友國際 倉管部收

我們會在收到商品並檢查商品完整無誤後,為您進行後續退換貨作業。